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老娘碎碎念. Show all posts
Showing posts with label 老娘碎碎念. Show all posts

Friday, February 5, 2016

老娘碎碎念|Oh...Mr. Dolce and Mr Gabbana

請細心欣賞/觀賞/留意/細看以下的fashion items。



先撇除一切政治原因,what the fuck are these?


肉酸並不是罪(正如fashion界有太多概念我是too incapable to comprehend),if it wasn't Dolce & Gabbana


不久之前,兩位曾公開表示反對同性領養以及IVF(體外人工受精),並表示:

❛ We oppose gay adoptions. The only family is the traditional one. No chemical offsprings and rented uterus: life has a natural flow, there are things that should not be changed. I call children of chemistry, synthetic children. Uteri [for] rent, semen chosen from a catalog.❜

好,唔緊要,反正歉已道,舊帳先別理。

衝口而出一堆荒謬的言論,相隔沒多久卻make money at the expenses of gay families。Gabbana先生解釋:❛People change and change their ideas.❜

Oh well,好似荒謬得理幾合理。不過咁,如果特首先生聽日突然開記者會話:「其實高鐵實在太超支,經商議後決定停止撥款,我改變主意喇」,俾著我都會打冷震兼開始思考到底有咩世紀大陰謀。

又的確,就係咁岩得咁橋,義大利人開始爭取同性同未婚異性伴侶權益。結果呢,食住個勢加多把口。唔準諗即刻答,真情定假意,gimmick定supportive,大家心中有數。順帶一提,'I asked about adoption in Italy. It's very hard for straight couples - imagine you're gay!',完美拋返個波俾義大利。

先唔好理梵蒂岡乜乜乜天主教乜乜乜。當無人出聲嗰陣就笠水,不,even worse,多踩兩腳;到有人開始平反,又就返埋嚟湊熱鬧,擺埋人地上runway,再要加幾個心心emoji。究竟係一種mocking定宣傳,或者根本兩者同步進行,I have no damn comment。By the way,個歉唔係要為自己言論而道,係要為俾你地話不自然的人工孩子們('synthetic children')道。'Don't mean to offend anyone', i.e. Offended and thanks.

反智程度同建制派有得揮:兩邊得罪,吃力不討好。

_你,明光社嚟嘅喂。



Bryan Boy表示,欣賞兩位公開轉軚。係真心的話當然好,純粹擺人上檯(I mean條橋),就免了。



Wednesday, January 27, 2016

老娘碎碎念|什麼是時尚?

這個問題是一個無底洞。

時尚,可以是藝術,可以是一種消費主義,也可以是人人都能負擔的東西。既然說道時尚如此平易近人,為什麼不是每個人都時尚?為什麼Vivienne Westwood很時尚但買菜的歐巴桑沒有很時尚?

時尚跟金錢有着非常bizarre的關係。很多人誤以為有錢人通常會比較時尚,因為他們能負擔當紅的單品跟奢侈品,或者倒過來說,很多有錢人誤以為自己很時尚因為他們能負擔當紅的單品跟奢侈品。妳可以擁有一百雙Christian Louboutin的小紅底高跟鞋,你可以每天穿不同的Dior Homme西裝上班,時尚博客可以身穿Versace腳踏一雙Jimmy Choo手提Hermes Birkin擺個姿勢拍得美美的。他們都擁有品質很好的單品,但還跟時尚差一點,請先不要貶低fashion,炫富跟時尚扯不上關係。時尚不是用錢堆砌出來的東西,也就是說,如果人是從奢侈品身上獲得自信跟地位,萬一錢沒了,「時尚」也就跟著沒了。假設世界上從來沒有分等級,所有服裝首飾統一價錢,時尚會否不存在?

一位在時尚圈頗有名氣的造型師跟buyer,世界各地的時裝周都會有他的蹤影,身穿的都是Givenchy的衛衣Prada的皮鞋,他的朋友圈都是活躍在時尚圈的人等等等等,這沒什麼好驚訝的,反正就是看似一位非常時髦有品味的人。有一天他發了一條微博,是他坐在經濟艙的一張自拍,內容大概寫著:「這種飛機是人坐的嗎?」。我頓時只覺得,真廉價,指的當然不是他一身的名牌,能說出這樣的話來,多多的Givenchy也沒用。(只坐private jet的大富翁說出這番話我還可以覺得有點make sense)

時尚是種態度。單品自己不能時尚,是創造者,是搭配,是穿的人讓它時尚,它終究只是一種死物,要記得,是人,是我們讓它時尚。Givenchy被放到舞台上是時尚,被放到白目造型師身上,是廉價。時尚是你如何堅持自己的生活品質,是你如何創造屬於自己的生活方式,它是獨特的,個人的,也能持久的,也就是說,如果Coco Chanel變得一貧如洗,她也會是時尚的,不只是因為她創造了屬於自己的fashion,更重要的是她堅持她的獨特性,這就是一種態度。就像Cate Blanchett在電影Blue Jasmine中,雖然是一位墮落婦人,但堅持沒有脫掉那件Chanel外套。金錢堆砌出來的「時尚」,學名稱為土豪


Cate Blanchett in Blue Jasmine
時尚跟人的關係密不可分。為什麼大家覺得小S很時尚?她上節目的穿著很簡約,妝容很利落,是好看,但很少人會說:「她昨天在康熙的服裝很時尚很前衛」,但她就是時尚。她穿的或許不是最當紅的搭配跟單品,但她會順便把自信穿上去。小S的時尚不只是外表,誰也可以把她的衣服穿上,但卻沒有人能穿上她獨一無二的性格。街上或許有很多美女搭配着好看不好看的潮流,但你不會稱她們為她們時尚,因為她們身上缺乏了個人的特色,就正如為何有人話韓式一字眉很俐落很帥氣,有人卻被稱為偽韓妹。時尚是一個整體的感覺,而外表只是讓一個人視覺上看似時尚的工具;時尚不是死物,是你如何把時尚變成你自己。


❛ Fashion is not something that exists in dresses only. Fashion is in the sky, in the street, fashion has to do with ideas, the way we live, what is happening. ❜

Monday, January 4, 2016

關於愛情|上段感情的遺物:Keep or Bin?



對於前伴侶留下來的東西,有人會選擇留下,有人會dump得的都dump。我是沒有一個特定的方向,有的留,有的走。老實說,物品也不外乎那幾樣:

衣服:
1)埋葬在衣櫥裡,眼不見為淨,也不用再想該怎樣處理
2)捐掉 
我是前者,但心血來潮的話會捐掉。


立雜野:
有一顆少女心的我是還蠻迷戀某一個白癡卡通人物,所以那個他也送了不少這個卡通零零碎碎的東西給我,例如鑰匙扣,迷你電風扇 (-_-?),文具等等。我沒有特別丟掉,因為看到不會傷心,所以還好。


實用的:
也沒丟掉,因為沒有壞掉,而且我也用得好好的。


情侶東西:
都留下來給他沒帶走了,除了觸景傷情還能說什麼呢。


珍貴的:
有個小東西是他在我住院時送我的。對於公仔類的東西,即便他們長得奇奇怪怪醜醜的,我還是不太會扔掉,因為醜還是可愛,更何況我愛的動物。最重要的是,他當初送我的原因太美好純真,我是真的捨不得,而且每次抱著牠都會想起他的好,還有我欣賞他的地方,那是對我來說很珍貴的一部分,就算分開了,也不會棄掉。我是很珍惜我們曾經共同擁有過的一切的。


創作/手工/信:
一直以來我會自己私底下寫有關他的東西,詩,信,繪畫,自拍,而且都是沒有寄出過,他不知道的。我都把他們放到信封裡,不看不碰,不痛不癢。


訊息/照片:

都刪了。


對於感情,我是很坦白的,對自己,對別人。會講一點,會藏很多。
對於前度,我想說,您已經佔了我心裡一個很重要的位置,我希望您以後安好,找回自己,you have my back,以前現在以後。
對於我們,很感激一切發生了,很遺憾沒有走到最好,但我相信這是最好的結局,to both of us。
致我們已經逝去的感情。
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
那天媽媽跟我說,I really wish you were his last girlfriend。親愛的,我把沒有寄出的信,一些零碎的回憶,你偷偷夾在我書裡的情話,買來哄我的小東西們,都燒了扔了。如果可以的話,我想去一趟Memory Erasure Clinic,把剩下拿不走的都拿掉,因為一切都來得如此真實和撕裂。抱歉我把我的話收回了:If I had another chance, I wouldn't choose to fall for you, not anymore. 

With love,
G

Wednesday, August 26, 2015

老娘碎碎念|嗨,好久不見


部落客荒廢好久了。本來打算去年夏天來點什麼新的企劃,寫了好幾篇,也收到了一些商業邀約,卻沒料到自己是如此的重色什麼都輕的狠角色。



回看一年前的筆觸跟樣子,衝動跟魯莽,衝動得看見了輪廓就當作宇宙。雖然那是種可貴的直率,但我知道這是一種不被需要的稚氣。每每當我翻著Facebook上的舊照片,我多想對著蒼天大喊一句:回去吧我們。從前我很愛跟友人P半夜三更喝著啤酒,我抽著煙,聊聊我們有多被fucked up。現在換成我們倆,抽著煙,喝著酒,把很多的壓抑糊裡糊塗的吐出來。或許幾年後回看,又不是這麼一回事。



我是一個矛盾的人,我希望保留非常自我的內心,同時很缺乏被世界訓練的一個孩子。這年來的錯折讓我學會了不改變自己原則,但偶爾也要迎合對方的需求/請求,像蔡康永說的,儘量在不違背自己的原則之下順著對方的意思。說到待人處事跟態度,雖然說沒有什麼標準guidelines,我的傲慢跟自私卻在關係中一覽無遺,那幾個往心裡賞的巴掌,我到現在還是能感受到那種刺熱跟疼痛。


其實一開始寫部落客是想寫點經驗回來,也可以說是因為又懶又自大,想要home office也想多一點工作上的自主權。無論如何,我還是很享受享有表達的能力。我有時候會覺得,就算我多努力吼遍整個宇宙,也不會有那麼一點回響,所以我來到這裡了。


友人說,一件事只要堅持二十一天就能能把它變成習慣,希望這裡也是。謝謝你們聽我說話。



有時候我會覺得我一直在迷失,希望有一天我會發現,一路的迷失其實就是成功的尋找-

Life is what happens to you while you’re busy making other plans





講太多了。共勉之,and welcome back. 


Thursday, July 31, 2014

老娘碎碎念|關於部落客

我一直都有寫東西的習慣,而且覺得那是私人的事情,沒必要放到網絡上,可是後來我發現,不分享倒是一種蠻自私的行為。從旅行,時尚,美妝,保養,我如果要找評價或搜尋有關的資料,我最推薦的就是看人家寫的部落客或評語,不但可信度高,而且圖文並茂,很少機會出錯。譬如說,我非常害怕不乾淨的青年旅館,所以我一定一定會先瀏覽別人的評語才決定要不要入住,例如我最常用的Hostel World。我必須說,準確度達98%(剩下2%是歸咎於每個人不同的準則,所以還是需要過濾一下)。人總不能只坐着嘗別人種的果,也理應回饋那個群組,所以我除了非常感謝別人願意花時間分享他們的經驗,我也開始擔當他們的角色,讓互聯網這個美好的優點繼續承傳下去。一方面能邊寫邊回味自己的旅程,又可以給其他人那麼一點點小建議,搞不好還可以交流一下心得,其實真的沒壞。



當然,部落客那麼多,有收費的廣告,也有非常真心寫的。香港不是最近出現了所謂的beauty beggar嗎?這個名字我覺得非常難聽,可是我能理解。Beggar直接翻譯是乞丐。那些所謂的部落客收了廠商給的產品,就隨便寫一大堆好評,還附送一百張拿著產品的自拍,最扯的是,連那些十分不知名的品牌也可以說的有多好用,把產品吹噓到天上有地下無。廠商看見知名度有增,自然會找更多這種打手,久而久之就製造了一堆粗制濫造的部落客。老實說,這種打手真的不應該被稱為乞丐,因為他們連最基本的羞恥心也沒有,至少乞丐只會求,而不會像他們般,求完了就去說謊,謊說完了就再去乞求。我作為如此愛部落客的人,看到「產品由_提供/體驗由_贊助」,我大部分會自動略過。其實寫家們自己也該好好想一想,當她們想要找某某產品的評價,可是換來只找到一堆收費的用後感,完全沒有可信度可言,互聯網就從此只有商業性,不會再有真實的交流,多可悲。


所以說,寫的要有良知,看的也要懂篩選,寫的沒有人看了,就自然不會再寫。惡性循環終有一天需要被終結,我當然不會奢望那些大企業會停止這種宣傳手法,只盼大家作為互聯網用家,能共同對這個社群做點有建設性的行為。


ps. 也不是說每個人也要弄個部落客或什麼的啦,只是覺得如果每個人也願意付出一點,比如住完一個旅館後留個評價打個分,或者用了致敏的面膜告訴大要注意,這樣才能推動大家一起進步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