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, January 4, 2016

關於愛情|上段感情的遺物:Keep or Bin?



對於前伴侶留下來的東西,有人會選擇留下,有人會dump得的都dump。我是沒有一個特定的方向,有的留,有的走。老實說,物品也不外乎那幾樣:

衣服:
1)埋葬在衣櫥裡,眼不見為淨,也不用再想該怎樣處理
2)捐掉 
我是前者,但心血來潮的話會捐掉。


立雜野:
有一顆少女心的我是還蠻迷戀某一個白癡卡通人物,所以那個他也送了不少這個卡通零零碎碎的東西給我,例如鑰匙扣,迷你電風扇 (-_-?),文具等等。我沒有特別丟掉,因為看到不會傷心,所以還好。


實用的:
也沒丟掉,因為沒有壞掉,而且我也用得好好的。


情侶東西:
都留下來給他沒帶走了,除了觸景傷情還能說什麼呢。


珍貴的:
有個小東西是他在我住院時送我的。對於公仔類的東西,即便他們長得奇奇怪怪醜醜的,我還是不太會扔掉,因為醜還是可愛,更何況我愛的動物。最重要的是,他當初送我的原因太美好純真,我是真的捨不得,而且每次抱著牠都會想起他的好,還有我欣賞他的地方,那是對我來說很珍貴的一部分,就算分開了,也不會棄掉。我是很珍惜我們曾經共同擁有過的一切的。


創作/手工/信:
一直以來我會自己私底下寫有關他的東西,詩,信,繪畫,自拍,而且都是沒有寄出過,他不知道的。我都把他們放到信封裡,不看不碰,不痛不癢。


訊息/照片:

都刪了。


對於感情,我是很坦白的,對自己,對別人。會講一點,會藏很多。
對於前度,我想說,您已經佔了我心裡一個很重要的位置,我希望您以後安好,找回自己,you have my back,以前現在以後。
對於我們,很感激一切發生了,很遺憾沒有走到最好,但我相信這是最好的結局,to both of us。
致我們已經逝去的感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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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天媽媽跟我說,I really wish you were his last girlfriend。親愛的,我把沒有寄出的信,一些零碎的回憶,你偷偷夾在我書裡的情話,買來哄我的小東西們,都燒了扔了。如果可以的話,我想去一趟Memory Erasure Clinic,把剩下拿不走的都拿掉,因為一切都來得如此真實和撕裂。抱歉我把我的話收回了:If I had another chance, I wouldn't choose to fall for you, not anymore. 

With love,
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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